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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永组团A标准分区A4-601地块(凤凰实验学校迁建工程)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场外部分)效果评估报告公示
专栏:集团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17
阅读量:2679
作者:大阳城集团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凤凰实验学校迁建工程(西永组团A标准分区A4-601地块)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场外部分)

项目类型:土壤修复项目

业主单位: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实施单位:重庆大阳城集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效果评估单位:重庆盛雅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凤凰实验学校迁建工程(西永组团A标准分区A4-601地块)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位于凤凰镇长坡村凤兴路,主要受到锌、砷、锰、苯并(a)芘及总石油烃的污染,总污染面积2081.6m2,污染土壤总量2313.7m3。工程主要分为场内和场外两部分。

201811月至20195月,实施单位对其场内开展了治理修复工程,将苯并(a)芘污染的土壤转移至富丰水泥厂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方式进行处置,转移量为306.85,将锌、砷、锰和总石油烃污染土壤转移至綦江污染土壤处置基地进行处置,涉及转移重金属污染土壤434.19、总石油烃污染土壤741.85、重金属与总石油烃混合污染土壤234.93吨。场内工程于2019523日取得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验收批复文件(文号:渝环函[2019]661号)。

本次进行修复效果评估的项目为该项目污染土壤场外处置工程,主要针对运至富丰水泥厂、綦江污染土壤处置基地的污染土壤处置效果进行评价。

二、污染土壤治理修复效果

1富丰水泥厂已完成了项目所有受苯并(a)芘污染的土壤的处置工作,处置期间,水泥窑窑尾废气、水泥熟料均满足国家相关要求

2綦江污染土壤处置基地采用固化/稳定化工艺对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壤进行了治理修复,经处理后,污染土壤中重金属浸出浓度满足前期方案制定的治理修复目标,达到綦江生活垃圾填埋场入场标准。

3、綦江污染土壤处置基地采用化学氧化技术处置后,污染土壤中总石油烃浓度满足前期方案制定的治理修复目标,达到綦江生活垃圾填埋场入场标准。

三、二次污染防治情况

1、水泥窑协同处置苯并(a)芘污染土壤过程中,依托富丰水泥厂已有设施进行二次污染防治,实施单位在处置过程中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的环境监测表明,其处置过程中未对周边造成影响。

2、重金属、总石油烃污染土壤处置过程中,依托綦江污染土壤处置基地已有设施进行二次污染防治,实施单位在处置过程中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的环境监测表明,其处置过程中未对周边造成影响。

四、公众查阅修复技术方案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本项目的详细情况或者提出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索取查阅。

联系张先生       Email305659964@qq.com

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62

邮编: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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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机构

COOPERATIVE ORGANIZATION

TEL:+86-23-88637186
FAX:+86-23-88885588
ADD: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动力国际A栋23F
WEB:www.meitianhold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