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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永组团A标准分区A4-601地块(凤凰实验学校迁建工程)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场外部分)效果评估报告公示
专栏:集团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17
阅读量:2174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凤凰实验学校迁建工程(西永组团A标准分区A4-601地块)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场外部分) 项目类型:土壤修复项目 业主单位:重庆共享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实施单位:重庆大阳城集团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效果评估单位:重庆盛雅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凤凰实验学校迁建工程(西永组团A标准分区A4-601地块)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位于凤凰镇长坡村凤兴路,主要受到锌、砷、锰、苯并(a)芘及总石油烃的污染,总污染面积2081.6m2,污染土壤总量2313.7m3。工程主要分为场内和场外两部分。 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实施单位对其场内开展了治理修复工程,将苯并(a)芘污染的土壤转移至富丰水泥厂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方式进行处置,转移量为306.85吨,将锌、砷、锰和总石油烃污染土壤转移至綦江污染土壤处置基地进行处置,涉及转移重金属污染土壤434.19吨、总石油烃污染土壤741.85吨、重金属与总石油烃混合污染土壤234.93吨。场内工程于2019年5月23日取得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验收批复文件(文号:渝环函[2019]661号)。 本次进行修复效果评估的项目为该项目污染土壤场外处置工程,主要针对运至富丰水泥厂、綦江污染土壤处置基地的污染土壤处置效果进行评价。 二、污染土壤治理修复效果1、富丰水泥厂已完成了项目所有受苯并(a)芘污染的土壤的处置工作,处置期间,水泥窑窑尾废气、水泥熟料均满足国家相关要求。 2、綦江污染土壤处置基地采用固化/稳定化工艺对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壤进行了治理修复,经处理后,污染土壤中重金属浸出浓度满足前期方案制定的治理修复目标,达到綦江生活垃圾填埋场入场标准。 3、綦江污染土壤处置基地采用化学氧化技术处置后,污染土壤中总石油烃浓度满足前期方案制定的治理修复目标,达到綦江生活垃圾填埋场入场标准。 三、二次污染防治情况1、水泥窑协同处置苯并(a)芘污染土壤过程中,依托富丰水泥厂已有设施进行二次污染防治,实施单位在处置过程中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的环境监测表明,其处置过程中未对周边造成影响。 2、重金属、总石油烃污染土壤处置过程中,依托綦江污染土壤处置基地已有设施进行二次污染防治,实施单位在处置过程中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的环境监测表明,其处置过程中未对周边造成影响。 四、公众查阅修复技术方案全本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本项目的详细情况或者提出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索取查阅。 联系人:张先生 Email:305659964@qq.com 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62号 邮编:401121 |
TEL:+86-23-88637186
FAX:+86-23-88885588
ADD: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动力国际A栋2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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